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整治不仅仅限于内蒙古,其余地区也将跟进,防范金融风险是此次整顿的重点。
在高层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后,内蒙古走在此轮对“矿圈”围剿的前列,5月25日内蒙古出台了打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打响了金融委会议之后、地方行动的第一枪。
内蒙古的征求意见稿强调,这些措施的出台,是为了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
据《链新》了解,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整治不仅仅限于内蒙古,其余地区也将跟进,防范金融风险是此次整顿的重点。
最严的“挖矿”禁令
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这是继5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提出要坚决防控金融风险,强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之后,首个地方出台的打击比特币挖矿的具体细则。
矿圈在经过焦急的等待后,迎来了一份最严厉的地方监管细则。
在内蒙古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条就提到,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着重强调了监管的责任。
这份公告涉及到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要求这些企业退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理。
该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链新》记者从一位接近地方金融局的知情人士处获悉,此次地方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整治,是中央层面统一部署的。
该人士称,除了内蒙古,此前一些虚拟货币挖矿企业较集中的省,也被要求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进行摸底排查、逐步清退。
“和之前P2P集中清退的模式差不多。”该人士称。
可以预见,在内蒙古之后,各地会陆续出台打击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细则。
早在高层统一部署之前,地方上对于比特币挖矿企业已经有所限制。
早在5月中旬,四川阿坝州就已经对比特币挖矿企业进行全天候临时性限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