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过等待戈多没有?” “现在我就很契合这个状态。” 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八类对象分别提出不同的打击惩戒策略。 一纸公告,让内蒙所有加密货币的矿工进退维谷。 身处内蒙的比特币矿工奋强,坐立难安,在等待着注定会来的政策落地。 到底是走是留?这是目前所有内蒙矿工乃至全国矿工都密切关心的一个问题...... 事实上,不仅是矿工,随着监管的趋严,整个行业都为之震颤。 就在公告发布的当天,比特币就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跳水,在此之后,比特币像水银泻地一般两天跌去10000美元,整个加密货币行业陷入了恐慌...... 监管再一次来临 事实上,此次发布的《公告》并非是内蒙古第一次对辖区内的加密货币挖矿发出监管的声音。 今年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为了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将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并且提出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后续的“打击”接踵而至。 5月18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公众号转载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银协和互金协会发布的联合公告,明确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5月19日早间,内蒙古发改委也发布公告,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 紧接着,5月21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特别强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此后,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八类对象分别提出不同的打击惩戒策略,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1日。 《意见稿》指出,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对于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