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挖矿”相关活动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由于投资挖矿的各家公司不顾国家监管规定、放任风险发生,因此对于合同无效的结果,都存在过错,相关损失后果也应由各方自行承担。 12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北京丰复久信营销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研智创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无效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丰复久信公司于2019年5月签订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虚拟货币矿机,并委托中研智创公司代其挖矿的相关合同,丰复久信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就再未支付任何收益。 丰复久信公司将中研智创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或折合9550812.36美元),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比特币“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投资炒作等多重风险突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合同无效,判决驳回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浙江、江苏曾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去年以来,不仅虚拟货币交易受到严厉打击,相关挖矿活动也被清退。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自去年5月份以来,内蒙、云南、四川、新疆等地的比特币矿场基本已关闭。此前重点排查的矿场基本分布于中西部省份,九月份开始,江苏、浙江两东部地区省份也公开全面排查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浙江省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浙江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重点核查了20家单位的119个IP地址,涉及比特币、以太币、涂鸦币、尔格币等10余种虚拟货币,查处了一批违纪人员,并对违规所得进行了追缴。 江苏省也全面排查了省内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下一步将持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态势分析,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配合做好违法虚拟货币交易的溯源与打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