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有关部门也在本次约谈中提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自身价值根基脆弱,其价格易受少数几个虚拟货币巨鲸账户以及监管和舆论的影响,并且波动十分剧烈。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比特币累计下跌20%及以上的情况共出现了10次;下跌30%的情况出现了7次;跌幅超过48%的情况共有4次。普通投资者难以驾驭市场风险,极易遭受亏损。 另外,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张秉文表示,监管部门严禁金融机构参与虚拟货币投资,其他机构参与也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基本上堵死了虚拟货币投资的渠道。因此,无论虚拟货币在海外价格涨至何种水平,在国内都很难获得投资收益,而且还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普通投资者面对各种地下或境外中介机构的推介应加倍警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