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内NFT与其他国家的NFT产品普遍存在一定的差异,加之现在国内没有开通NFT交易的二级市场,各联盟链之间的产品也无法流通。 那么,不能转卖的NFT产品是否还具有投资价值?今天飒姐法律团队就围绕这个伙伴们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 目前存在的行业限制及其原因 总体来看,目前国内各大NFT平台对NFT产品的流通作出了两面的限制: 其一,国内NFT采取限量销售模式,数量有限,以此提高产品的稀缺性,营造一种稀缺氛围。其二,绝大部分NFT平台都未开通二级交易市场,无法转卖。 限量销售暂且不论,二级市场交易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行政法规。尤其是今年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924通知)将所有涉及虚拟货币的金融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924通知发布同日,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推进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明令禁新增、清存量。 至此,在我国境内所有涉及虚拟货币的活动,无论是挖矿、发币还是投资交易、兑换等,都将受到监管部门严厉的打击。因此NFT虽然与虚拟货币完全不同,但其本身也是区块链技术发展过程产生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甚至一些NFT的拍品须以虚拟货币进行购买,故而使得NFT在一定程度上与虚拟货币的问题挂钩)且同样具有炒作的风险,国内NFT平台对此慎之又慎的态度也就不难理解了。 暂不开放二级市场是好事 暂不开放二级市场的目的在于限制NFT产品的炒作及其向金融产品转化,但并不代表其丧失投资价值。所谓金融产品,是指各种具有经济价值,可进行公开交易或兑现的非实物资产。金融产品具有两方面的特性:第一,产品价格取决于市场的资金规模,而非其本身价值;第二,人们购买该产品主要是为了转售获利。而法律和监管机构对于普通商品和金融产品的宽容度是完全不同的,世界上几乎没有不严格监管金融产品的国家。因此我们认为暂不开放二级市场反而是好事,利于NFT产业在我国的长期生存发展。 用虚拟货币举例:最初,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可见,作为数字货币代表的比特币在我国法律中原本被视为一种虚拟商品,但随着炒作比特币有利可图,大量资金的涌入导致比特币的金融属性被不断加强,最终金融化。无序的炒作导致了全体虚拟货币如今被924通知一纸封禁的下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