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Venture DAO的合作更加丰富普遍,比如在募资的层面可以透过智能合约来限定规范每个出资节点的权利义务,通证设计则可以增加流动性,由共识机制配合智能合约的设计可以更灵活、更有效地帮助投资决策,甚至通过DAO智能合约的机制,对项目提供增值服务。在退出收益方面,出资节点、决策节点、管理节点也都可以由DAO智能合约来规范各自的收益分配——这是Venture DAO的创新之处,是风险投资行业的创新。但现有的法规还不支持DAO。”王岳华称。 投资DAO的法律门槛较高,这将许多对Venture DAO感兴趣的中国风险基金拦在门外,“这需要在有DAO相关条例的地方注册,比如美国特拉华州。”加密社区知名的意见领袖小屏表示。 除了美国特拉华州外,美国怀俄明州、开曼群岛、瑞士、列支敦士登、马耳他、新加坡等地也可以注册DAO的实体。根据注册地不同,DAO的实体形式也会有所不同,对应的条例会有差异。 不过,王岳华指出,中国国内已有一些松散的Venture DAO冒出来,“但仅仅是在项目源以及投资决策上的一些合作,比如项目源的共享、投资决策后的一致跟投,非常浅,既不需要智能合约,也没有创新点,对于项目额外的增值服务几乎没有。” 尽管与其他领域的DAO相比,Venture DAO发展相对成熟,但如何定义成功仍相对困难。 “这个领域其实已经有相对成功的案例,由于参与门槛较高,我无从体验,但我认为不管是什么DAO,成功的背后往往是精英汇集。”小屏表示,“现在的许多DAO与2018年相比,并没有展现出更进步的一面,以内容DAO举例,难点在于如何衡量成员的工作价值,以前我们的做法是参考市面上的情况给任务定价,然后让社区来认领。这就遇到两个问题,一是社区的成员会将任务的价值拿到市面上去比较,二是DAO给成员发的是Token作为奖励,Token本身需要有价值支撑,再加上Token自身的价格上下浮动,导致奖励本身出现问题。上述问题容易导致较大的运营摩擦,从而降低生产效率。” 此外,不是所有领域都能做成DAO。“公益事业和极其创新的事物也许适合。如果大家一起用爱发电,就不用考虑盈利的问题;或者出现一个现实世界几乎难以实现的点子,以DAO的形式迅速筹集人、资金,然后迅速展开生产工作——例如拍卖《宪法》副本这个IDEA,放到传统世界我估计不会引起众筹平台上投资者的兴趣,以DAO的方式就能成。DAO既然是组织形态的创新,应该用以承接创新的事物,比特币就是最成功的DAO,因为它发明了点对点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在发明之初,现有的金融体系不会去帮助它。”小屏表示。 本文来源:链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