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挖矿机制”难以创造公认价值。比特币本身没有价值,也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有观点认为,“通过不断消耗算力与能源为虚拟货币注入价值”,但为寻找一个符合要求的hash值而消耗百万亿次计算,这显然不是最有效率的选择。 四是生产者和先期持有者易获高额“铸币税”。任何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在其发展的初始阶段都为少数人持有。以比特币为例,最初比特币只是少数人游戏的产物,2010年5月发生的第一次比特币购物是1万BTC购买了25美元的比萨饼,同年7月完成的第一笔比特币交易是0.04美元/BTC。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