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同时,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8)关于数字货币的解读扩展阅读: 2017年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在数字货币传销部分,《识别指南》指出,数字货币的理解需要一定的门槛,大部分投资者并不懂数字货币,很多传销分子利用这点进行传销行骗,将“数字货币”的概念与传销结合起来,形成“传销式数字货币”。 这份指南点名26种所谓数字货币都是披着或者疑似披着数字货币的外衣进行非法传销的项目。 分别是:珍宝币、百川币、SMI、MBI、马克币、暗黑币、MMM、美国富达复利理财、克拉币、V宝、维卡币、石油币、华强币、CB亚投行香港集团、币盛、摩根币、贝塔币、世通元、U币、聚宝、21世纪福克斯、万喜理财、万福币、五行币、易币、中华币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