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日报:炒作虚拟货币终将一场空,我们该如何正视虚拟货币 今天,也就是5月16日,经济日报发文,说道炒作虚拟货币终将一场空。要知道,虚拟货币自从兴起以来,一直受到褒贬不一的评价,有的人觉得虚拟货币是一条发财的路子,有的人觉得虚拟货币不真实,容易上当受骗,那么虚拟货币到底有什么用呢?我们该如何正视虚拟货币呢? 第一、虚拟货币是一种纯粹依赖加密性的网络货币,没有实际的载体,依靠的是信息时代的虚拟性本质 虚拟货币主要是通过模拟黄金之类的贵金属形式,限定一个稳定的产量,然后增加大家获得这个东西的难度,这样的话如果你拥有这种货币,那么随着以后虚拟货币得开采越来越困难,你的货币的价值也会越高。这就是虚拟货币大概的流程。当然,这个流程是依靠创造者的加密技术来确定的,一旦有个人迫切了虚拟货币,从而获得了大量的货币,那么这个货币就会没有任何虚拟炒作的价值。所以说虚拟货币本质是利用了网络时代的虚拟性,通过模拟一种真实物体的逻辑,来创造购买的价值,但是也承受了网络时代的通病。 希望大家对待虚拟货币更加谨慎一些才好! 『贰』 虚拟货币是什么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n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n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叁』 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不是中央银行,而是该虚拟货币的产品运营商,比如抖音公司发行的抖音币,网络公司发行的网络币,腾讯公司发行的q币。其发行量的大小,不受外界所影响的。其目的是刺激消费者购买内部的商品和服务,更好地让公司获取利益n拓展资料:n1、网络虚拟货币是指由一定的发行主体以公用信息网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包括智能卡)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网上等价物;狭义上说,虚拟货币是指有别于有形货币的一种新型货币形式,它由一些大公司发行,通常出网络游戏中,因其具有一定的价值尺度,常被作为进行虚拟交易的支付货币。n2、狭义上来说,虚拟货币是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货币。除了各大网络游戏公司所发行的、冠有各种品名的虚拟货币外,使用较普遍的虚拟货币还包括腾讯Q币等。虚拟世界的网络交易已经大大超出了人们的设想,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庞大网上交易市场。而且,产生了专门从事“打币”的职业打工一族;也出现了专门兑换各种游戏币的兑换店。n3、网币如果是只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可用于交换的一般等价物,或者用户之间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即使具备类似货币的现实购买能力,也不一定对实体经济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这是立法和监管的空白地带,但有些企业涉足这一领域后,引起了广泛关注。n国际上有先例可资参考,如短短5年便风靡17国的哈宝互动社区发行的哈币就得到了广泛使用,甚至在一些国家的电子商务店铺中,提供了用哈币支付的选择。国内部分虚拟货币得到了相当多网友的认可,在流通范围、公司规模还是企业信誉方面都颇具实力。如某公司发行的酷币,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网上银行、神州行卡方便快捷地购买到,可以在网络上自由消费;商户在卖出商品、获取酷币后,还可与该公司兑现结算。正因为发生了酷币和人民币的双向兑换,有公司丢失了酷币后,出示的往来单据经价格部门确认,折合为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而得到立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