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监视居住在哪里执行 一般是住处,如果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 有一点,绝对不能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也就是不能在拘留所(看守所)或者公安局、派出所等地方。 实践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是存在一些乱象的。比如某些地区“挂羊肉卖狗肉”,门口招牌显示是某招待所等,其实上内部还是办案场所的配置,里面则关押着被监视居住的一批犯罪嫌疑人。 05 监视居住处境如何 从结果看,处境还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能折抵刑期,毕竟人确实一直被关着的,虽然限制少了一些。若被判处管制,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 从过程看,处境未必好。限制确实比拘留所(看守所)少很多,至少不用劳动值夜,也没有作息上的过多要求。但缺陷也很明显,一间房关一个人,孤单,没人说话,不像拘留所(看守所)20+人大通铺,起码热闹。还可能住在“小黑屋”,四面白墙,没有窗户,终日见不到阳光。如果办案人员半个月不来做笔录,就得半个月自言自语,还一直被人监视着。最严重的,由于监管力度差别,部分地区还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况。 06 监视居住能见律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除极少数案件需要经许可外,原则上律师是可以自由会见的。 图中说的律师都无法会见,显然是没有依据的。基本人权,法律还是保障的。 实践中,总有些三线城市存在诡异操作。有时律师会收到一封号称犯罪嫌疑人亲笔手写的“不请律师声明”;有时办案机关会以家属委托的律师不可以、只有犯罪嫌疑人自行委托的律师才能会见为由推脱,而事实上律师都见不到人又怎么可能拿到委托。一二线城市总体还是比较规范的。 无论如何,徐明星一事,圈内无数双眼睛盯着,办案机关自然也会重视执法规范性,若真有其事,律师无法会见的可能性极低。 07 监视居住会判刑吗 不一定。 前文已经说过了,监视居住本质上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和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性质一样。具体是否会判刑,看是否存在犯罪行为、以及相关情节等。 如果查实无犯罪行为,解除监视居住、放人、撤案都是顺理成章的。 如果查实确有犯罪行为,一般会提前结束监视居住,直接将人送看守所,再按正常程序流转,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等,期间也不排除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