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投资热度只增不减,众多不法分子正在利用这一心理进行着诈骗、传销等违法行为。 日前,中国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在个人微博上发言称,互联网时代传销模式也都“改头换面”。谨防以互联网创新为幌子的投资类传销,比如珍宝币、五行币、百川币、MBI、马克币、暗黑币、克拉币等境外投资项目。 4月份时,西安曾成功破获了全国首例区块链传销案。根据当时的报道,该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犯罪嫌疑人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自行操纵升值幅度,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另据人民网的报道,从去年8月至今,光陕西省就捣毁了传销窝点1058个。由此,全国范围内传销窝点的数量可想而知。 实际上,去年9月央行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一份文件中就指出,称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但之所以还有这么多人(无论是犯罪分子还是投资者)顶风作案,无非还是加密货币的“财富效应”在作怪。(金色财经)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