¹61. 在场景1中,这可能会先发制人,因为当局试图将货币替代的风险降到最低;或者是场景2中“去美元化”(de-dollarization)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尚未准备好限制使用外国CBDC和GFC资本流动自由化水平,一些国家只能限制使用外国CBDC和GSC。即使对于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开放了金融帐户的国家,例如在资本流入激增或在接近危机的情况下发生大量资本外逃的情况下,CFM仍被视为帮助应对冲击的工具。 2) 如果国家主管部门希望限制外国CBDC和GSC的使用,他们将需要评估限制措施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有效执行²。 解读:限制性措施可覆盖到国内交易和跨境交易,限制力度可逐步加深。 ²62. 国内交易的限制性措施可能包括居民实体与数字货币相关的服务。 范围从严格的许可规则到全面禁止。 也可以对跨境付款实施限制措施,以反映对当前付款或资本交易(即CFM)的现有限制,或确保以外国法定货币收取出口收入。 但是,在受监管的金融部门之外进行规避可能会破坏此类措施的有效性。 例如,非居民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向一个国家的居民提供服务。 3) 有效实施限制国内和跨境使用CBDC/GSC 的措施需要足够的技术支持³。 解读:这一点强调了实施限制外来CBDC/GSC措施的关键是科技,明确数字货币的设计要促进合规,在设计中加入限制性措施。 ³63. 数字货币的设计应该提供对支付人、接受者和支付目的的验证。数字货币的设计应提供对付款人、收款人和付款目的的验证。如果设计不符合限制性措施,当局将必须能够停止付款。虽然基于储蓄的数字货币原则上可以满足这些要求,但基于代币的数字货币能否以一种允许如此高程度约束而不泄露的方式进行编码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积极的一面是,CBDC/GSCs原则上可以设计为促进合规,在设计中加入限制性措施或通过智能合约进行编程。例如,如果余额不足或用于事务成功的元数据不满足某些要求,则会拒绝值的转移。 4) 当局还需要评估对CBDC支付的限制是否符合各国根据国际和双边条约(包括IMF《协定条款》)承担的义务⁴。 解读:CBDC/GSC的限制条款要综合交易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双边协定。 ⁴64. 作为一种外币,禁止(或限制)在当前的国际交易中使用外国CBDC并不会引起协议条款第八条规定的外汇限制,只要这些支付允许使用其他可兑换货币。此外,根据资本流动自由化和管理的制度性观点(IMF, 2012),对资本交易使用CBDC的限制措施是否适当,将取决于各国的具体情况。其他国际、区域和双边协定(例如经合发组织资本流动自由化守则、世贸组织协定或投资和自由贸易协定)可能会产生其他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