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联盟原创出品 | 区块链技术因其去中心化、防篡改、共识机制及时间戳等特点,在很多领域已经被深入应用。目前,区块链技术在著作权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领域被广泛使用。区块链技术在商标领域应用也被专业人员不断探索,并且在司法取证的过程中得到初步成效。区块链技术在商标权确权、使用过程中给予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本文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性,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商标领域的可能性予以分析,最后对区块链技术在驰名商标鉴定中的应用总结。 一、区块链技术在商标领域中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共识机制及时间戳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具体而言,在商标的注册程序、异议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于商标的确权与使用中都能提供证明力较强的证据。 (一)商标的注册 英美国家认定商标权人取得商标,采用商标在先使用制度。美国认定商标权人取得商标,采用商标注册制度,并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商标的意愿。于我国而言,我国商标权人取得商标采用自愿注册制度。 《商标法》第31条规定,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该条规定了商标注册在先即可取得商标。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同一天提出申请情况下,该如何认定商标权的归属。此时,如果能证明申请人谁在先使用,即可解决这个问题。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共识机制与时间戳等,将商标使用人的使用数据上链,并且能保证商标使用数据的真实性与实时性等。因此,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同一天提出申请情况下,登记在区块链中的商标使用时间和商标使用主体等信息,可以在不需要解密信息内容的情况下,为任何人(主要是向商标局)证明商标的最早使用时间和使用主体[1]。 (二)商标的异议与无效宣告 我国《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八)项中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在先权利人与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进行审查。 区块链技术独有的时间戳系统,将商标使用人的使用数据连续、实时更新,证明商标使用人的数据在某个时间使用过,即能为商标使用人提供存在性证明。商标评审委员会通过区块链上商标使用数据查询,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与商标注册人在某个时间节点有没有使用过商标便能知晓。 二、区块链技术在商标领域的具体实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