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出圈”了!从区块链界到艺术界、收藏界,到游戏界、社交媒体,圈内圈外的热度似乎有超越比特币之势。NFT到底是昙花一现,还是区块链应用落地的又一大幕开启?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NFT技术协议及NFT产品、NFT产业相关问题希望有助于理解NFT的产生、发展及其未来走向。 一、NFT是数字产品的确权工具 NFT(Non-Fungible Token)即不同质代币,是基于NFT技术协议如ERC721、ERC1155等发行的有特定ID的Token,该ID可以附加一定的元数据。由于这些元数据可指向某一个具体数字产品,该数字产品并不必须锚定某具体线下实体产品,因此NFT可用于代表某个特定数字资产。与之相对的是同质化代币FT(Fungible Token),一般认为FT并不与特定数字产品相联系。 NFT可以提供数字产品的所有者证明。NFT对数字产品进行特定化并明确所有者地址,并可对产品属性可编程可设计,实现不同程序之间的互操作。基于此,NFT可以成为有明确所有者的、含有丰富信息的、具有独占性的、可交易的独特数字产品。可以说,NFT已经成为数字产品的确权工具。 NFT可实现跨生态实现价值流动。NFT可以实现跨生态价值,以及不同参与者的交易需求。NFT相关信息是否充分,以及所依赖的区块链技术是否可靠稳定,是决定其价值的重要影响因素。 NFT不同质是相对的同时也是主观的。从纯技术角度,每一个包括比特币在内的FT数据也并非完全一致的,但这种不一致对交易需求没有影响。NFT的不同质属性,其价值上不可替代,使用价值上不可分割,因此可将某些资产特定化。 OpenSea联合创始人及CEO 芬泽(Devin Finze)认为,NFT是开放数字经济的基本要素。NFT是具有全新特性的数字商品(包括数字艺术、游戏项目、域名等),它们是独特、可证明稀缺的、流动的、用户拥有权利的,并且可以跨多个应用程序使用,简单但是强大,这一新的原生性事宜正在迎来一个复兴的数字世界。 二、NFT产品应给予物权保护 NFT产品是指基于NFT而特定化的产品或资产。通过比较NFT产品与包括传统数字资产、比特币与资产证券化、物权等相关概念,我们认为NFT产品作为一种数字产品,应给予物权保护。 (一)NFT与数字资产 关于数字资产的具体内涵,自从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以来虽然一再讨论,但目前仍然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的准确的说法,有观点认为”数字资产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的可编程控制的资产“,也有观点认为”将数字资源通过区块链发布到⽹网络上时,将被确权,数字资源将成为区块链上被信任的数字资产,可以⽤用于流通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首任所长姚前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资产应该是原生的、包含全量信息的、以数字形式展现和流转的资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