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艺术在利用区块链对作品进行确权的同时,我们也听到了有关“新的版权问题担忧”。但是,就像我们不能用传统的资产方式看待基于区块链的加密数字资产一样,有关数字产权的理解,也不能仅从传统知识产权的角度去理解。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这么来看,您购买的虚拟知识产权,比如一幅虚拟画作,其实是基于某一个时间节点的,或者说是基于一个特定的时间戳,在您购买的时间节点之后呢,由于网络效应,整个有关这个特定虚拟知识产权的网络价值就会增加。如果您结合实体经济来考虑,您的观赏权的价值就增加了一点。这个和您在实体经济中拥有一幅画作,或者一件古玩,你就可以控制观赏权是一个道理。在实体经济中,一幅画作,或者一件古玩,如果受到更多的关注,也就是说有比较高的网络效应,那么博物馆就可以卖出更多的观赏门票。所以,核心问题是网络效应,当您对NFT完成购买之后,其实您购买的是一个已经过去的时间节点,从通证经济学的角度,持有者越多,尽管每个持有者持有的数量可能就越小,但是网络效应就越大,这个和比特币市场是一致的。因此,要从网络效应的角度来理解,网络效应增大,相关的知识产权自然就会更有价值;或者说,对通证的需求很高的时候,与之相关的整个网络才能增值。区块链精神倡导的众享、众有,这是关键,和传统有关物权和产权,讲究排他性拥有是不同的。个人拥有多少币其实不重要,就像比特币一样,中本聪拥有200万,没人跟他玩,币值就低;反而等他不去挖矿了之后,大家都有机会来玩了,它的价值反而逐步攀升到6万美元了。 更为重要的是,加密艺术或者 NFT 这个新的通证参与模式,是可以帮助社会或者经济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在 NFT 出现之前,区块链技术为我们社会提供了两个重要的解决方案,首先是它有可能帮助我们解决信任成本的问题。区块链技术有可能帮助我们把信任成本降低到几乎无限趋近于0的程度,这对提供第三方信任的中间商,比如银行来说,是有重大的潜在的颠覆性的意义。其次,区块链有可能通过非中心化自组织 (DAO),形成新型的合作关系。新型的组织架构和人与人的合作关系有可能会出现。NFT的出现,作为商业模式创新,提出了区块链应用的一个新的维度,也就是说,产权除了可以通过通证碎片化实现普惠,还可以通过通证进行产权用途,或者产权职能的多元化细分来实现普惠。当然目前还只是在艺术知识产权领域的初步探索。但是我们看到,经过我们的探索,如果能在这三个维度上都有突破,全新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就有可能构建起来。从哲学上讲,会带来重大的社会范式转变 (Paradigm Shift),从技术上讲,将构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全新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而这两种关系,是历次工业革命得以成功的最主要的基础设施。当物理世界和虚拟世界融合时,新的第三方信任也会发展。因此说到想象空间,我想借一句对于5G和未来 6G通信技术应用空间的描述,那就是:“我们目前的想象力,根本不足以想象未来的应用潜力”。这样的情况在历史上也出现过,当富兰克林用一只风筝初探“电”的神奇力量的时候,谁又能想象到今天的世界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