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青海省各地区有关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开展清理整顿。 虚拟币监管正持续升级 近期,针对虚拟币“挖矿”行为的监管正在持续升级,据中证君统计,已有青海、内蒙古出台相应政策。 6月9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对各地区对有关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开展清理整顿。按照要求,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同时,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后期将对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图片来源: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公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涉及包括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对存在“挖矿”企业、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等。 除了青海、内蒙古出台监管政策外,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也发声了。 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确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示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 5月21日,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表示,此前内蒙古禁止“挖矿”时其他地区并未大规模跟进,但近期金融委首提打击“挖矿”或将成为一种信号,不排除后续其他地区顺应监管形势进行跟进的可能性。 “挖矿”耗电量引发关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