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务院金融委会议要求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指出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6月9日,青海省工信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 6月12日,云南省能源局办公室人士确认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清理整顿; 6月1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手,禁止部分大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