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场外交易的人来说,最焦虑的事情是自己做的这事到底算不算合法生意。要知道,场外交易挣的是个辛苦钱,先要攒钱屯币,然后每天辛辛苦苦守在电脑端,还要忍受着币价的波动,最后自己才能赚取一些利润。 辛苦都是能够接受的,毕竟是为了挣钱。但如果因此惹上牢狱之灾,那就亏大了。自己一个良民,每天兢兢业业地盯着电脑做生意,挣的就是一个辛苦钱,结果一不小心把自己搞进去,何必呢? 不过这也没办法,数字货币这东西在国内天生不受待见。在官方视野里它是拿不上台面的,民间想随便捣鼓都可以,但是不能惹上犯罪。可是,数字货币天生受到坏人青睐,毕竟它流通便捷(从地球的一端到另一端只要几分钟)、匿名性好(充提地址是一堆数字和字母)、变现容易(场外交易),简直就是xi钱的绝佳媒介。 司法案例检索得出,从2016年至今,涉及数字货币的刑事相关案例有158起,里面涉及传销、诈骗、贩毒、盗窃等各种犯罪,这里要说明,常规买卖数字货币是百分之百的合法行为。13年五部委文件确定了数字货币是合法物品,既然是合法物品,买卖就不会有问题,此后多例司法判决也都佐证了这点。 场外交易的商户做的就是买卖数字货币的事,在网上用法币低价买入数字币,再高价卖出数字币换成法币,赚的是其中差价。也因此,对于场外交易的商户来说,这里面大部分犯罪跟他们是没有关系的。 除了一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检索出来的案例中,涉案人基本是因为数字币买卖过程中的某些不当行为触犯了这个罪。所以,场外交易的商户务必对这个罪名高度重视。 我们具体来看一下这个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出来,区分犯罪与否的关键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也就是说,如果明知道买币的钱是来自于犯罪还跟对方做交易,就会触犯这个罪。 讲到这里,大家估计会松一口气。毕竟自己不主动去问的话谁知道对方钱是怎么来的,就算问了对方也不会告诉你,所以肯定没事了。 其实没有这么简单。 这里的“明知”的定义不是我们以为的,而是有法律上的专门定义: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责任编辑:admin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