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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电封堵交易打击支付 陆续清退比特币“矿场”(4)

时间:2021-12-06 12:0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所谓“挖矿”,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计算机节点,为区块链网络开展数学运算、生产虚拟货币。 2017年末,时任抚州市委书记的肖毅去了趟德国。据当地媒体

所谓“挖矿”,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计算机节点,为区块链网络开展数学运算、生产虚拟货币。

2017年末,时任抚州市委书记的肖毅去了趟德国。据当地媒体报道,他跟世界上最大的区块链技术企业之一慕尼黑GM基金会等机构进行了公务会谈。不久后,抚州市高新区与GM基金会等就“建设超算产业中心”签署协议,以不低于16.9亿美元的总投资,分两期安装50余万台服务器。

按当时的说法,该超算中心可为大数据处理、宏观经济分析“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听上去很美。4年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民事裁定书披露,这座超算中心的功能,实际上是“用高性能计算赚取虚拟货币”,属于“国家不予鼓励的高耗能产业”。原来,数字建设是幌子,闷声“挖矿”才是真。

有媒体报道,肖毅连受贿收的都是比特币,相当“时髦”。很多虚拟货币本就具有匿名性、不可篡改、服务器设在海外等特征,早就被各路不法分子视为绕开政 府监管的利器。腐败分子用这种方式处理大额受贿金钱,相当隐蔽。

落马“老虎”通报中罕见虚拟货币“挖矿”等字眼,但在现实中,损公肥私的地下“矿场”并不少见。

例如,江苏有关部门监测发现,该省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数量超4500个,其中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的IP地址占比21%,不少是被入侵利用进行“挖矿”的;浙江的专项行动排查结果显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利用公共资源“挖矿”。

碳排放量巨大的“挖矿”

发改委对虚拟货币作出了明确定性:虚拟货币系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围绕虚拟货币进行的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非法金融活动”,定性相当明确。在分析人士看来,这至少出于两方面考量:

一是防范金融风险。对投资者个人而言,虚拟资产价格的涨跌幅度和速度与传统资产差异极大,投资者很容易在币圈遭遇集中抛盘、连环爆仓乃至规模性诈骗。个体风险加剧会同步带来社会不稳定。

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跨境流通,为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很大便利。据区块链安全机构调查,2020年,中国未受监管的跨境流动虚拟货币价值达175亿美元,较2019年增长51%,给中国反洗钱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二是降低能耗。“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巨大。有关机构测算,在全球比特币算力分布中,中国占比超60%,居全球首位。这些算力都是用电堆起来的。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公告显示,该省“矿池”耗能为26万度/天;内蒙古清理关停了45个“挖矿”项目,预计每年可节省电量65.8亿千瓦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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