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集合投资计划(“UCI”) UCI不是特定的基金名称,而是UCITS之外不受特定法规(如SIF或SICAR相关法规)约束的基金都将被视为集合投资计划。UCI在开始经营活动前,应向CSSF提交如下文件和信息以获得CSSF授权: (i)章程性文件或管理制度、招股说明书及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主要协议; (ii)基金董事和/或管理公司的经理; (iii)拟选择的基金保管人和审计机构。 三、实务指南 作为举世闻名的基金设立地区,卢森堡拥有大量富有国际经验、能够熟练使用多国语言的从业人员及专业服务机构。若想要在卢森堡设立数字货币/区块链基金,可以咨询下列机构: (1) 托管行(Depositary):托管行负责对基金所投资的资产(包括股权、地产、股票、债券等)进行托管。不同种类的投资,会被托管在不同类型的账户里,它们的价值会被定时计算和反映。同时,托管行还肩负着投资者保护的法律责任,以便投资者放心。 (2)中央行政管理公司(Central Administration或Fund Admin):中央行政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日常行政管理,比如记账、向投资者发送基金相关函件和对账单等。发起人的主要精力放在投资上,这些行政性工作都可以外包给中央行政管理公司。 (3)外部审计(Auditor):外部审计会对基金进行年度审计,精确反映基金的投资进展,确保基金的合规运营。待全部基金合规框架完成后,即可向CSSF申请设立基金。 卢森堡凭借其基金工具的强大适销性、全球公认的公募及私募基金服务经验、高效的基金结构和融资体系,以及对基金项下投资融资过程中对贷款方的有力保障体制,还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已逐渐成为区块链行业想要进军欧洲市场的首要选择,相信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数字货币/区块链基金会设立在卢森堡。 References [1] “卢森堡投资基金设立及中国资产管理人走向海外的机遇”研讨会 [2] 汉坤境外基金系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