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以太坊域名服务(ETHereum Name Service,ENS)就是一种Web3.0域名服务。它是一个基于以太坊区块链的分布式、开放和可扩展的命名系统。ENS的工作是将可读的域名(如“ALICE.eth”)解析为计算机可以识别的标识符,如以太坊地址、内容的散列、元数据等。ENS还支持“反向解析”,这使得将元数据(如规范化域名或接口描述)与以太坊地址相关联成为可能。与DNS一样,ENS是一个层次结构的域名系统,不同层次域名之间以点作为分隔符,我们把层次的名称叫做域,一个域的所有者能够完全控制其子域。顶级域名(如“.eth”和“.test”)的所有者是一种名为“注册中心(registrar)”的智能合约,该合约内指定了控制子域名分配的规则。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这些合约规定的规则,获得一个域名的所有权为己所用,并可根据需要为自己或他人配置子域名。 Web3.0是用户与建设者共建共享的新型经济系统 互联网经济的典型特征是流量为王——用户越多,价值越高。最简单的用户价值变现方式是广告。直到现在,广告依然是互联网产业收入的重要源头。互联网平台还可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从海量的用户数据中挖掘用户的特征、习惯、需求和偏好,借此开展精准营销和智能推荐,或者将相关数据分析产品卖给第三方从中获益。在Web1.0和2.0时代,用户虽然可以免费使用服务,且在早期引流时还会得到优惠券和消费红包之类的福利。但用户作为互联网价值的源泉却享受不到互联网的价值收益。由生态沉淀出的用户数据也是被互联网平台占有,用户作为生态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无法从中获益。 Web3.0将重构互联网经济的组织形式和商业模式。Web1.0和2.0以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由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信息生产与收集,通过平台连接产生网络效应,降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搜寻成本,优化供需匹配,因此被称为平台经济。而Web3.0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构建了一个激励相容的开放式环境,我们称之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AO)。在这样的环境中,众多互不相识的个体自愿参与“无组织”的分布式协同作业,像传统企业一样投资、运营、管理项目,并共同拥有权益(STAKE)和资产。项目决策依靠民主治理,由参与者共同投票决定,决策后的事项采用智能合约自动执行。DAO是一种“无组织形态的组织力量”,没有董事会,没有公司章程,没有森严的上下级制度,没有中心化的管理者,去中介化,点对点平权。用户共创共建、共享共治,既是网络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也是网络的投资者、拥有者以及价值分享者。 在Web3.0时代,开发者可以创建任意的基于共识的、可扩展的、标准化的、图灵完备的、易于开发的和协同的应用,任何人都可在智能合约中设立他们自由定义的所有权规则和交易方式,以此发展出各类分布式商业应用,从而构建新型的可编程金融、可编程经济。一个智能合约可能就是一种商业模式,它可以具有无限的想象空间,用户将共同分享各类可编程商业项目发展壮大带来的利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