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如果做私有链或是联盟联,TPS可能会更高,但BUMO的愿景注定它必须是基础公链,它支持的是所有商业体,尤其是中小型规模企业的“区块链改造”,如果做联盟链或私有链,定位就会变为基础服务提供商或第三方支持,BUMO志不在此。
2 重新定义数字资产
BUMO首先是一个数字资产再定义平台。
迄今为止,大家对于数字资产的定义,仍然集中在“币价值”。李思成更期望将数字资产依托于智能合约,赋能到实体服务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我并不希望token是一个个的币,更希望它是一杯咖啡,是几张咖啡券,可能是明年东京樱花节期间某个酒店的入住权。亦或是今年秋天的一张大闸蟹券,一张车险的保单……”
实际上,他更想做的是将数字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进行拆分。例如酒店入住权益在不同时间代表不同的权益,“我更希望数字资产能够把我们周边生活中绝大部分的使用权益和所有者权益拆分出来,都能够被定义为数字资产,具备流通能力和价值”,李思成对金色财经说道。
当数字资产被定义,也是商业价值流转之时。
数字资产只有流通才能产生价值。BUMO在网络平台内,嵌入了很多与流通相关的代码和底层结构。李思成认为,将数字资产上链定义后,更大的挑战与应用高地还是在后续的流通中。
在现实商业应用场景中,传统行业和互联网行业都可以接入到BUMO中,例如传统的农业、医疗、海运金融;以及互联网领域新兴的社区电商、连锁招聘、软件外包等行业都可以通过BUMO的平台进行区块链化。更吸引人的是,如果你的商业逻辑清晰,技术功底过硬,可以直接接入开源的网络。
李思成举例,像是供应链金融等区块链已经落地的领域,最快一周之内就能在BUMO上开展数字资产业务;另一些从原有的开放网络中迁移到BUMO上,速度也会很快,大概需要两周时间;但是如果一个企业内部要做彻底的区块链转化,它的时间节点由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和商业模式决定。
BUMO的发展途径是:先突击短平快的商业模式,把他们的数字资产先放到链上,当数字资产品类积累到一定数量时,会触发交易与流通。这与互联网的创业思维很像,选择一个轻型的应用场景,落地一些小而美的产品和方案,吸引用户和投资人的注意力。
3 链通商业体孤岛
BUMO的定位,诠释了区块链领域两个非常经典的应用场景:多方交易和商业共享。
多方交易,准确来说是多方不信任交易。李思成举例说:“互联网广告的采访和投放过程很容易产生虚假数据”,广告行业的构成相对复杂,参与方众多,有流量源、投放平台、广告主和第三方公司等,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存在作弊与反作弊的博弈。
涉及多方交易的场景还有跨境电商,同样的一个订单,它涉及到生产、物流,国内物流、海外物流、国外小商家和最终用户,流转的环节越复杂,参与方越多,用区块链的效果可能更好。
多方交易可以延伸到大部分做流量生意的中介平台,“只要这个多方之间没有一个特别大的中间平台,或者说如果构建一个中间信用平台的成本非常高昂,那么都是有机会用区块链去重构和改造的”。
另一个应用场景是商业共享,具体来说就是拓宽不同商业体之间的价值交换途径。其实定义数字资产不是BUMO首先提出的,我们在淘宝上购物,在携程上订机票都是将资产定义为数字化的行为,因此李思成一直强调:“当数字资产在法人主体内部流通的时候,我们的钱就变成了一种使用者权益”,这种权益在同一个商业主体内部进行流转是没有难度的,例如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积分平台已经实现落地。
但是当我们想跨商业主体进行数字资产流转时,难度会呈几何级的上升。两个单一的商业主体在产品网络、技术网络和数字资产信用等方面有不同的标准,他们之间建立一个互信互认的联系几乎是不可能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