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块链与数字货币的发展上,业界有个说法,叫做中国的区块链与国外的区块链。在国内,区块链不能发币,现在的发展热点是产业区块链,也就是各行各业对区块链的应用,把区块链技术用于溯源、数据共享、增信机制上来,其中一大重点是研发各行各业的区块链标准,以及建立像BSN这样的金字塔架构。而国外的区块链是在探索未来的区块链方向,比如对区块链3.0的探索,在比特币作为1.0、以太坊作为2.0之后,因为比特币白皮书提出了点对点的数字现金系统,把区块链这个底层技术突出来了;以太坊则提出了图灵完备系统,可以搭载智能合约,将比特币开创的区块链技术推向广阔的应用市场。对于区块链3.0,现在正如火如荼探索的是DEFI(去中心化金融),DEFI包括稳定币,包括去中心化交易所uniswap,包括借贷compound,期待用智能合约的形式将传统金融放在去中介市场来做,对DEFI的探索是人们在以太坊开发者生态下自发寻找方向的结果,相当于市场各种方向的努力最后形成了合力,这种生态和力量与国内区块链发展路径完全不一样,所谓形成国际区块链标准更无从谈起。 对于DCEP和数字货币标准,还有一个需要考虑的是与创新的关系。央行网站近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涉及数字货币的有第19条: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和第2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 对此我认为:一是数字代币如何定义,马云说数字货币将重新定义货币,我的理解是数字货币时代货币的属性会分出很多层次。我认为央行不必禁止一切数字代币,因为一些代币实际上是数字资产,而不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二是数字货币如何与未来数字经济相适应,如果仅仅是现在法币的数字化发行是不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的,要适应未来的经济形态,数字货币必须有智能合约,能可编程,在可编程和智能合约方面,如果没有社会上发行的数字代币来适应市场,单靠DCEP是满足不了数字经济要求的;三是在发行规制或发行哲学上,马云说的好,数字货币现在远没有到抢标准的时候,不是说谁第一个发行就是标准,数字货币最大的考虑还在于要与未来发展相适应,要顺应创新的时代潮流,如果一味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行数字代币,那意味着中国境内就不能有这一块的技术和市场创新,然而那些已经有的或是在境外发行的数字代币照样还可以在境内市场发展,那就意味着国内生态必须绑起手脚来与国外竞争,这又如何做到习主席一年前的10月24日讲的把区块链作为自主创新的突破口呢? 我特别赞同马云所讲,我们要做的不是时刻与欧美先进对接,而是要与未来对接,数字货币要用未来的眼光打造30年后世界所需的金融体系。数字货币与现行货币不仅仅是发行材质的区别,各方面的影响还需要深入评估。在央行法修改稿中数字货币的发行仅仅是材质不同,没有单独列明数字货币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数字货币在隐私等方面涉及面太过深广,关系重大,我的建议是数字货币应该由人大单独立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