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WoToken平台共注册会员高达715249名,吸收的USDT、BTC、ETH、LTC、BCH、EOS数字货币在案发当日价值77亿余元。 高玉东、田某某在管理WoToken平台数字货币期间,提币变现约人民币1617万元、美金158万元;李奇兵提币变现约合人民币2338.9万元;王小影提币变现236万元,另用提币变现的非法获利购买枣阳碧桂园利达天玺房产2套,保时捷轿车1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019年10月30日下午,李某明知李奇兵两部手机内,有通过犯罪所得的数字货币ETH,仍帮助李奇兵转移和隐藏ETH49752.3737个。 窝藏:自2019年10月8日起,被告人唐某某明知王小影利用WoToken平台,从事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明知公安机关正在对WoToken平台相关人员进行抓捕,仍为王小影提供住所藏匿,直至被告人王小影被抓捕。 宣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认为,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李某明知李奇兵持有的数字货币系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和隐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唐某某明知王小影是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住处所,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为严申国法,打击犯罪,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受非法侵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高玉东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处李奇兵、王小影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同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分别判处李某、唐某某缓刑5年和缓刑1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42569万余元及孳息,以及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某波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决定不开庭审理。10月19日,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各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Wotoken“钱包案案件,希望能给投资者一些警示,所谓的“搬砖套利”的模式其实在币圈根本无法获得这么高的收益,不过是一些人利用“搬砖套利”的幌子进行诈骗而已。还有就是盘子只要出现升级什么2.0了,什么利好政策,本都没回让你入金的时候,一定要警惕,因为那可能就是操盘手最后一圈准备跑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