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听过一位刑辩大咖的讲座,开篇三句话总结当前检察院办案三大特点: 1.喜欢把无罪往有罪上靠; 2.喜欢把轻罪往重罪上靠; 3.喜欢把一罪往多罪上靠。 回归正题,37天内,律师可以做些什么呢? 1 有效会见,了解基本案情 捕前侦查阶段,甚至整个侦查阶段,最核心的问题是“信息严重不对称”。 体现在3点。第一,司法机关对外透露的信息极少;第二,家属几乎不清楚具体案情;第三,辩护律师看不到任何卷宗材料。 因此,会见是了解基础案情最直接最高效的方式。在简单的一问一答中,尽可能全面的了解整个案件事实,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影响未来案件走向的转折点。 插一句,已经有好几个家属问过类似问题了,那些答复可以看卷宗的律师就别请了,误事。 2 合理甄别,客观验证事实 客观的说,当事人的陈述主观性很强、局限性很强。可能角度有限,并不知晓全貌;可能记忆模糊,细节回忆不清;可能自我掩饰,容易避重就轻…… 有次见当事人,对方先叙述,我提了三个问题,基本可以断定对方没说实话。如果按照当事人的说法去制定辩护策略,后续会很被动。你以为不说就能骗过司法机关吗?总有代价。 这也是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和普通律师的差别,合理甄别言词证据,通过自我分析,拨开云雾求证真相。 3 自行调查,还原案件全貌 辩护律师相较于司法机关,最大的优势在于时间和精力。 尤其面对一些新型案件,涉互联网、涉金融等,司法机关囿于案多人少,很难深入透彻的了解商业模型、商业习惯等。 辩护律师则有着天然的优势,可以花费更多时间精力深入调查、短期内调动更多商业资源,以便快速还原案件全貌,提供更多的辩护思路,甚至是帮助司法机关了解背后的缘由,更深刻的理解整个行为。 4 加强沟通,交换法律意见 先解决2个问题。 1.和司法机关沟通,律师和家属有什么差别? 最核心的是专业。家属更偏向情感类叙述或反复强调无谓内容。律师则能更有效直观的针对法律事实、证据等问题发表意见。 2.怎样的沟通,更易被司法机关所接受? 尽可能就事论事、尽可能客观全面。 早年在检察院,收到无数辩护意见,有些连基本事实都说错,更别提以此为基础的辩护内容了。这类意见往往容易弄巧成拙,引起司法机关反感。还有一种,只阐述对自己有利的,甚至夸张表述,不利的内容只字不提。这类意见很难打消司法人员心中的顾虑,效果未必好。 侦查阶段,证据不断更新,不到最后一日都不知结果。持续沟通,有效沟通,不断跟进,才能保证效果最大化。 5 主动出击,推动案件进程 有人说,该放人总会放人,请不请律师又有什么差别? 1.结果很重要,快速达成结果更重要。 精细化辩护的时代,单纯追求无罪、罪轻、取保的结果,未免太低。以取保为例,目标应从37天,定为33天、30天,甚至更短。 对被羁押的当事人,求的是早日心安心定,多1天都是度日如年,3、4天已然太久。 2.面对争议问题,提供多个思路。 法律存在一定空白,不少问题存在争议。承办人员有一套固定的思维逻辑,辩护律师可以提供另一套思路。碰撞产生更多火花,可能影响案件走势。 即使逮捕,变更一个罪名,对当事人,可能是最终刑期和处理方式的差别。而不仅仅是文字差别。 这些都需要专业辩护律师介入,尽可能主动推动案件进程,而不是被动等待司法机关的决定。 (责任编辑:admin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