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新加坡
新加坡金管局将虚拟资产定义为一种“商品”,并将加密资产交易所列为数字支付代币服务供应商,适用法例为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新加坡向来对加密货币持友好态度,2019年推出了《支付服务法》,对传统金融和加密货币支付领域共同进行监管。
《支付服务法》要求所有加密货币行业参与者必须登记并申请相关牌照。新加坡金管局采用通用型的牌照制度,根据业务性质和内容,新加坡数字支付代币服务供应商需申请一至三种牌照。
第一种牌照为货币兑换,面向只提供货币兑换服务的机构,主要管控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第二种牌照为标准支付机构,每月或每天交易额在一定金额范围内的公司需要申请这个牌照;第三种牌照为主要支付机构,申请审批程序最为严格,每日交易额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大型服务供应商需申请此牌照。
想要申请以上牌照,交易所需要在新加坡先登记成为数字支付代币服务供应商。成功登记之后,则接受新加坡金管局的考核和审阅,以评估平台是否满足《支付服务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新加坡金管局公开资料,目前共有140家公司获得申请难度最高的主要支付机构牌照,其中不乏我们熟悉的身影——支付宝。但由于官方名单对于传统金融玩家和加密资产交易所并无区分,目前很难得知哪一家持牌经营的公司专注于加密资产领域,因此无法准确判定新加坡虚拟资产市场份额情况。 新加坡金管局官网也公布了2019年支付服务(指定时期的豁免)条例企业名单,币安、OKEx、火币子公司FEU、OSL均在其列,但获得指定时期豁免并不代表最后一定会获颁牌照。跟其它管辖区的监管措施类似,《支付服务法》强调保护投资者资产,防控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同时为加密资产领域提供明确的监管指引。 3.香港 香港虚拟资产行业受香港证监会监管。自2018年提出《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后,香港证监会动作频频,展开了大量虚拟资产行业调研工作,2019年顺势推出虚拟资产监管沙盒计划,对自愿加入并且满足要求的虚拟资产平台进行实验性监管。与日本、新加坡不同的是,香港目前依然没有专门针对虚拟资产行业的法律体系,而是在现有的金融服务牌照基础上,为申请虚拟资产牌照的公司颁发虚拟资产框架内的对应牌照。
香港证监会共规管10类活动,相关公司可申请相关牌照。其中第1类(证券交易)、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牌照和虚拟资产行业联系最为密切。香港证监会在2019年11月6日发出的《立场书》中明确指出,数字资产网上交易平台如在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的证券型代币交易,则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须领有第1类(证券交易)和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牌照。而前不久,香港证监会欧达礼发言表示将推出强制性监管制度,所有在香港经营或面向香港投资者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都须持有牌照,以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