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类受规管活动为证券交易,主要涉及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经纪服务;为客户买卖债券;为客户买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通常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会持有这个牌照。第7类受规管活动为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搭建操作配对客户买卖盘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请1号牌和7号牌均需要两名以上的机构负责人,具备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或相当的经验;公司主体必须是香港公司,或在香港注册的外国公司,同时配备相应的董事和负责人员等。从目前香港虚拟资产牌照颁发情况来看,在香港申请虚拟资产牌照其路漫漫,由2018年至近日OSL首获发牌,期间无任何交易平台通过审批获得虚拟资产牌照,可见香港证监会对于此监管框架的重视程度和长远考虑。
香港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有以下特点: - 持牌平台目前只能面向专业投资者开放交易 - 支持证券型代币发行业务 - 法定货币和虚拟资产须隔离存放,客户冷热钱包须有保险覆盖 - 客户可使用传统金融体系下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可以享有香港证监会为虚拟资产推出的特别保护措施 - 具备严格的KYC / 反洗钱流程
火币(1611.HK)和OKEx(1499.HK)也分别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公布了在香港申请牌照和相关证书的进展,不过火币和OKEx申请获得的是传统金融框架内的牌照和证书,而非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内的牌照,代表其无法展开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务。火币在8月公布旗下火币钱包获得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及火币资管获得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牌照;OKEx于6月公布旗下子公司获得香港信托公司注册证明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