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7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近日的一次会议上,数字货币监管被提上日程。来自7个国家的部长呼吁加强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和立法,因为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进入这一新兴市场。“数字资产作为虚拟资产,现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大型机构和国家政府的重视。我认为只要是能够作价的事物都应该被视作资产,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既然是资产,那么就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保护,规范其产权所有和使用情形。”抹链科技高级研究员周新健向《链新》表示。 加密货币监管迫在眉睫近年来,数字资产相关犯罪案件频发,监管迫在眉睫。抹链科技高级研究员周新健从数字资产生态圈三大主要参与者入手,对数字货币行业的投资风险及违法行为进行了分析:项目方面,尤其是前几年,有有少打着区块链名号的项目从私募阶段开始骗钱,有些空气项目融到私募资金后,接着到交易所发行空气币,拉盘收割后资产价格迅速归零,使得散户投资者血本无归。另外也有一些想法不错的项目方,把项目包装得很好,实则背后根本没有支撑项目开发的团队,导致数字资产的价格得不到技术支撑,从而导致投资者亏损。交易所方面,有些交易所并没有对等的数字资产储备,投资者现金入局后迅速跑路,造成投资者的损失。同时也有些交易所技术安全不达标,被黑客攻击后导致数字资产被盗。投资者方面,现在有很多机构在操控市场,散户被庄家割韭菜也是常有的事情。周新健认为,数字货币是公链激励机制的产物,既然无法回避公链带来的包括分布式技术在内的各种好处,那么就应该考虑如何平衡技术进步和与之并行的风险。“如果说数字资产是风筝的话,那么监管就是牵着风筝的线,没有线的风筝是飞不高的,而线的长度也要根据市场情况和风筝的飞行表现去调整。新的事物出来后,各国政府还都在探索的过程中,需要在一定的框架里不断试错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模式。”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4年,FATF就出过一份报告《虚拟货币:关键定义和潜在的反洗钱(AML)/反恐怖主义融资(CFT)风险》,评估了虚拟货币在反洗钱/反恐融资方面的潜在风险,并以Liberty Reserve、丝绸之路(Silk Road)、西部快运国(Western Express International)三家公司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案件为例,来说明应该采取执法行动。FATF是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缩写,它是G7集团为研究洗钱危害、预防洗钱并协调反洗钱国际行动而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目前全球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英、美等发达国家在对区块链如何监管的问题上经历了一个探索的过程,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可供我们借鉴。”北京天德科技CEO、山东省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研究所所长邓恩艳向《链新》表示。邓恩艳认为,国际数字资产监管正在经历巨大变化。中国需要积极研讨制定数字资产反洗钱标准,既符合国情也要与国际标准兼容。“在反洗钱系统的实现上融合智能合约、区块链数据湖、机器学习等高科技,实现穿透式监管,占领世界监管科技最高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