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致性原则。因为加密资产并未产生新的金融业务模式,只要是经济功能和风险本质相同的金融业务就应当适用同样的监管标准。 二是“技术中立” 原则,监管框架的设计不宜体现支持或反对某种特定技术方案的导向,但要考虑所采用的相关技术方案和其他特殊属性可能带来的额外风险。 三是简单性原则,银行目前的加密资产风险暴露仍然较小,应尽量根据其经济功能和业务本质,选用相对简单的 “标准法”。 四是最低标准原则,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加密资产审慎监管框架仅为最低标准或监管底线,各国可以提出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