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 尝到比特币暴涨甜头以后,刘某华不惜违法从单位侵占资金逾百万加大投资,终因比特币大跌巨亏。 在丢了银行的工作后,刘某华还将面临12年铁窗生涯。 6月9日,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上述案件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刘某华,男,1987年出生,时任横峰恒通村镇银行信贷员。 经横峰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华因投资比特币以及与他人合伙投资家具店,需要大量资金,便利用其担任横峰恒通村镇银行信贷员的便利条件,侵占单位资金185万元,尚有170万元款项至今未归还。 此外,刘某华以虚构贷款资金需要转入第三方账户、扣押金、走审批程序等理由,骗取客户贷款资金共计77万元给自己使用,尚有67万元至今未归还。 经横峰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通过上述犯罪所得资金,2018年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丽华因投资比特币以及与他人合伙投资家具店,需要大量资金,便利用其担任横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峰恒通银行)信贷员的便利条件,采取冒用他人名义办理贷款供自己使用,侵占单位资金;虚构贷款资金需要转入第三方账户、扣押金、走审批程序等理由,骗取客户贷款资金给自己使用。被告人所得资金用于其投资比特币和家具店等个人开支,期间由于比特币下跌,其投资比特币亏损约200余万元。 据公开资料,横峰恒通村镇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是横峰县首家独立法人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14年8月27日正式挂牌开业。刘某华于2014年8月入职横峰恒通村镇银行,2017年9月,刘某华任该行业务发展三部主管。 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刘某华于2019年6月22日被横峰县公安局传唤到案接受讯问。 投资比特币遭血洗 根据刘某华到案后供述,早在2013年时接触了“比特币”,2018年时候感到“比特币”投资有前景,当时投资10万元,后来市值就达到160万元。 “我认为能赚到160万就能赚到1600万,所以就加大投入,结果亏了。”刘某华表示,亏了之后,就利用自己在银行任信贷员的职务便利开始以别人的名义贷款,贷款给他自己使用,继续投资“比特币”。 行情显示,进入2018年后比特币波动较为剧烈,年初时单价一度超过15000美元,至2019年3月,比特币价格最低曾跌破4000美元。 刘某华承认,在横峰恒通村镇银行上班期间通过贷款投资比特币,期间投了100万元左右,亏了70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华利用其担任银行业务主管的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18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给客户办理贷款过程中,虚构贷款资金需要转入第三方账户,以及采取贷款需要扣押金、出具款项已结清证明、需走审批程序等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贷款资金人民币7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横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华犯诈骗罪、犯职务侵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并责令被告人刘某华退赔受害单位横峰恒通村镇银行170万元;退赔受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67万元。 (责任编辑:admin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