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柴雅欣报道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已被正式列为淘汰类产业。国家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已审议通过。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第7项,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去年以来,我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持续加码,清退“挖矿”活动与禁止相关业务活动双管齐下。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此前也发文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挖矿”被列为淘汰类产业,意味着什么?在我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力争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何现实意义?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邓建鹏,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储能设备技术专委会秘书长郭云高。 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它的产生背景是什么? 邓建鹏:简单来说,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系统,需要网络节点运行、维护,将每一特定时间的交易信息打包上链,从而获得系统发行的虚拟货币作为奖励。 虚拟货币系统利用人的自利性(获取虚拟货币作为经济激励)实现利他(运维系统、提升系统安全)。运行这些网络节点的个人或机构被业界俗称为“矿工”,这些计算节点是“矿机”。“矿工”通过购买专用计算机设备竞争交易信息记录上链的权力,并向整个区块链系统播报,俗称为“挖矿”。 一段时间以来,“挖矿”产业大热,有何推动因素? 邓建鹏:2019年以来,比特币等一些虚拟货币价格大涨,“挖矿”成为有利可图甚至可以说暴利的行业。受财富效应吸引,“挖矿”产业受到部分资本竞相追逐,一些企业打着发展区块链等高新技术旗号,纷纷布局虚拟货币“挖矿”业务。一些地方政 为了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也给予了这些“挖矿”企业财税、电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020年下半年以来,因为产量减半效应,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市场价格快速上涨。与此同时,区块链去中心化金融(业界称“DeFi”)推出各种声称具有高收益的“流动性挖矿”;出于对美联储因疫情原因增发天量美元引发美元贬值的担忧,欧美一些投资机构重仓主流虚拟货币;境外个别知名人士为特定虚拟货币“喊单”,这些因素共同助推了主流虚拟货币价格在2021年上半年进一步猛涨。这也引发国内不少“散户”迫不及待地跑步进场,金融风险高度聚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