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 外商独资拥有,不需要马来西亚本地人参与
- 仅收取企业净利所得的 3% 税率
- 对于利息、管理费、品牌费、技术费没有预扣税
- 没有外汇管制
- 没有印花税和消费税
- 没有进出口税、销售税、增值税
- 没有遗产税、纯利润税
- 股东分红无需缴个人所得税
- 与 70 多个国家签署双重税务协议
- 专业人士和高管豁免 50% 的个人所得税
- 外籍董事 100% 个人所得税务豁免
- 可以申请 2 个工作签证,全家留居马来西亚
批准条件
- 目前在其他区域拥有虚拟货币交易牌照
- 可无股东董事与操作团队拥有至少 2 年以上经验
- 实付资金 12 万美金,股东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提交 15 万美元资金证明
- 批准后需要在纳闽设立办公室
- 一份详细商业计划书与未来 3 年规划、KYC 手册与反洗黑钱手册
在纳闽开办货币经纪业务,必须从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取得许可证。
在纳闽开设货币经纪业务有以下三种选择 :
- 在纳闽境内有一家成立的纳闽公司(具有货币经纪业务的相关经验和认知)
- 获得国内货币经纪许可证
- 通过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马来西亚中央银行)的确认,作为持有执照的机构依照 1989 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令」经营
为了保持合规并继续持有许可证,在申请前拥有一份良好的财务业绩记录(至少追溯至提交申请前 3 年)是非常必要的,并且要求在纳闽运营一家公司。
为了取得许可证,将执行以下步骤:
- 汇总并备齐所有文件以进行初步验证
- 一旦验证完成,并准备完成初步的文件内容,需要快递原件
- 其它相关文件应根据 LFSA 的要求提供给 LFSA
- 许可证的申请将由 LFSA 处理
有条件的批准将由 LFSA 提供,以便让您有足够的时间(通常 3 个月)来准备下述事宜:
- 满足公司的资本要求(MYR 500,000.00)。资本存放后,您可以将这笔资金用于公司的运营。
- 找到并设立办公室,
- 申请电话号码,
- 找一位本地员工,
- 符合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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