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范围,《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曾明确界定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应作为合同无效的依据。该等界定被审判实践和《民法典》所吸收。 有关公序良俗,即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其制度价值在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审判规则和一般司法实践,公序良俗的范畴包括违背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而国家政策,一般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各部委联合下发的各种“红头文件”。违反国家政策的合同,可以认定构成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而违反部门政策或地方政策,一般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1) 相关合同是否会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而无效? 互金整治办下发的通知、金融委的会议精神、各地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清理整顿挖矿行为的通知等显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挖矿项目相关的合同不会据此被认定为无效。从目前挖矿行业相关纠纷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一般也认为相关合同因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有效(如陈国贵就与浙江亿邦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比特币矿机买卖合同纠纷、塔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力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设备托管合同纠纷等)。 但是,如果未来出台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比如正式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保留《征求意见稿》中禁止制作数字代币的规定),届时相关市场主体围绕虚拟货币挖矿而签署的相关业务合同(如矿机买卖、托管、矿场合作协议等),因合同涉及虚拟货币的生产制作,如适用法律为中国法,不排除相关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可能性。 (2) 相关合同是否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由于截至目前并无国家宏观政策明确禁止虚拟货币挖矿,也未禁止矿机买卖、托管等交易行为,并且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也鲜有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及与此相关的矿机交易、托管等行为被认定为扰乱金融安全或市场秩序的案例,因此,笔者倾向于认为此前已签署的相关合同被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的可能性并不大。 但是,鉴于金融委近期的会议精神已经再次反映了国家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业的整体政策风向——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未来相关市场主体如拟围绕挖矿业务而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不排除法院届时以违背金融安全、市场秩序的公序良俗为由判决合同无效的可能性。 2. 相关合同能否解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