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香港证监会先后发布了《证监会发出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以及《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阐明关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新监管框架。文中强调,于2019年11月6日起,在香港经营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有意在其平台上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公司,可向证监会申领第1及7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一经获发牌,将会被置于证监会监管沙盒内。这一般意味将需更频密地进行汇报、监察及检视。通过严密监管,证监会将能够重点指出营运者在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方面应予改善的范畴。 2020年11月,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对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进行公众咨询,建议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发牌制度。业界预计将成为香港证监会目前颁发10种金融牌照以外的第11号牌。根据咨询文件,规管涵盖的活动包括虚拟资产交易、转移、托管及管理,以及为发行虚拟资产提供金融服务等。而根据特别组织定义,虚拟资产为“以数码形式表达价值的资产,而有关资产可以数码形式买卖或转让,或用作支付或投资用途”。 金融科技蓬勃发展 虽然监管不断加强,但是金融科技行业在香港备受重视。 “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近年本地金融科技业发展蓬勃,具备良好的条件在较高的起步点上探索数字货币等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去年11月23日出席团结香港基金团结卓尔论坛时表示。 早在2017年,金融管理局曾就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一项研究(Project LionRock),结果认为由于香港已具备高效率的零售支付系统和服务,央行数字货币应用在批发及跨境支付层面将较具潜力。 “香港一直留意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的发展。金融发展局筹组了一个工作小组,研究香港如何把握数字人民币发展的机遇。”陈茂波表示,倘若数字人民币能应用于跨境支付,将可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内地,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互通。 “政府跟金管局已做好准备,将积极和人民银行共同探讨各种可行的方案,完善及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双向流通的渠道。” 事实上,除央行数字货币以外,香港一直与内地相关部门紧密沟通,积极推动两地在金融科技方面的跨境合作。特别是在跨境支付领域,目前金管局正在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研究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跨境支付的技术测试,并作相应的技术准备。 目前香港有超过600家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和公司,全球知名的创新实验室和加速器计划,例如国际结算银行创新枢纽中心,埃森哲(Accenture)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室和德勤(Deloitte)亚太区区块链实验室,均已落户香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