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首次提及“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 加密资产本身具有的全球流动性和隐蔽性,使其为跨境资金违规转移所青睐。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就曾提及,OTC交易是有可能违反外汇管理方面的规定。当时我们从监管动态来判断,监管层面已经注意到这种情况,尤其是USDT。从法律定义来看,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支付手段和资产。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在加密资产领域,USDT就是数字美元的代名词。虽然不符合作为外汇可以用作“国际支付”的特点,也不符合现有法律对外汇资产的定义,但不排除在某些特定场景下会被认定为美元外汇资产。 一方面,USDT时常与贩毒、洗钱、网赌等黑产“纠缠不清”。另一面,通过在境内用法币购买USDT,在境外将USDT兑换成其他法币的对敲模式,实质上就绕过了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破坏了外汇管理秩序。因此,监管下一阶段势必会对非法跨境转移资产发力。 3、场外交易商银行账户会成为重点关注对象 OTC交易“宜疏不宜堵”的道理大家都懂。央行的公告中明确提及“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这次的监管重点是比较明确的。在扫黑除恶行动中,素有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说法。 这样的比喻放在这里可能并不恰当,但是出金入金之于加密资产交易,就是“血”。以支付宝的公告为例,其中明确提及“加强商户管理,严禁虚拟货币商户准入,并持续对签约商户进行风险监测,一旦发现商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后续合作”但是话说回来,在公开层面,无论是支付宝,还是其他银行,一直以来都是不支持虚拟货币交易的,这次官方重申,就看后续力度有多大,政策如何落实。 4、违反银行公告会如何处理? 以建设银行为例,其在公告中明确,对于上述涉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被发现,建行有权基于《用户协议》及其他政策、文件等,终止服务、暂停交易。 笔者注意到有人在朋友圈晒出截图,说是账户被冻结,写的是司法冻结,这种司法冻结,是因为怎样的情况出现的?会否真的只是因为查到炒币直接执行账户冻结呢?赋予公权力机关冻结公民财产权力的法律法规分散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反洗钱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当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