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未进入元宇宙领域,也未为品牌注册虚拟商标的爱马仕,很明显是想把 MetaBirkins 框定为一个 “投机取巧者” 的形象。而在业界看来,颇有影响力及市场的 MetaBirkins 也释放了爱马仕在元宇宙的商机,但获益者不是这个百年品牌本身。 MetaBirkins 以第一修正案为论点,让许多人将此案件与 Andy Warhol 使用金宝汤罐头创作艺术作品的案例进行类比,当年金宝汤罐头不但没有起诉 Warhol,反而写信赞扬他的创作。不过 Warhol 的创作提升了金宝汤罐头的影响力,而 MetaBirkins 则不一定带来了这样的正面影响。 Andy Warhol 的金宝汤罐头艺术创作系列。图片来源:Amazon.com 此案的难点,在于如何判定商标侵权与第一修正案的交叉点,这在目前尚未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如去年 Nike 在起诉 “撒旦鞋” MSCHF 时,MSCHF 也使用了第一修正案的论点,最后此案则在庭外和解。 Nike “撒旦鞋” MSCHF。图片来源:babylino.gr 美国凯拓国际律师事务所 (Kilpatrick Townsend & Stockton LLP) 、专注于品牌维权的时尚法律师 Sindy Ding-Voorhees 解释道,“外观设计跟商标侵权看的是产生混淆的可能性(likelihood of confusion),其中普罗大众的视角是一个重要标准,如果普通消费者会造成两种设计或标识的混淆,分不清楚真假,则侵权责任可能成立。” “爱马仕与 Nike 的高调起诉,是一个充满灰色地带的领域,给法院及舆论出了一个难题,但这表明品牌对其注册商标其实是非常有信心的,除此之外,从一个 PR 的角度看,能起到震慑其他侵权者的作用,” Ding-Voorhees 继续说道。 目前看来,舆论也并没有一边倒,有人认为爱马仕只是 “生气自己没有想到做一个虚拟 Birkin,被抢占了先机”,也有舆论认为,使用 Birkin 包的形状做作品是 “无聊且懒惰” 的。而在时尚法律媒体 The Fashion Law 看来,爱马仕的铂金包产品深入人心,其商标权的影响力足够大,因此获胜的胜算更大。 Nike 案件的问题 涉及如何定义 NFT 的难题 对于 Nike 而言,高调进入元宇宙世界是这个 “科技” 公司的不二选择,能为品牌打开一个更大的市场。 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运动品牌在去年 10 月底就为其标志性打勾 logo、宣传语 Just Do It、Air Jordan 及 Jumpman 等标识注册了虚拟商标。Nike 也入驻了 3D 沙盒创意社区 Roblox,创造了虚拟世界 “Nikeland”。 而为了加速进军元宇宙市场,去年 12 月品牌则大举收购了虚拟运动鞋制造商 RTFKT。Nike CEO John Donahoe 表示,收购 RTFKT 将加速品牌的数字化转型,融合体育、创意、游戏及文化,为运动员及创作者提供服务。虽然尚未推出 Nike NFT 产品,但 Nike 已经与 RTFKT 开始设计相关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