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均认为,要规避法律风险,还是要回归积分的本质。“积分的本质是商家免费为客户提供的优惠,是一种商家的负债,积分在区块链上实变成数字化,只是改变了积分的形式,但本质不应该改变。只要它维持商品属性,不变为金融产品,同时不要做成集合竞价的交易所,则风险可以规避。” 区块链带来了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结合了新技术、金融、实体产业、智能合约在内的组织形式等,这种模式和过去的技术创新不一样,也对过去的监管模式和组织方式提出了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就需要有一系列创新的基于技术的监管和风险管理机制,以保障链上积分系统的有效运行。”于佳宁向《链新》表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