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仅利用一个分布式网络,就实现了“两市场、三后台”的互联互通,无须各家机构一对一地构建专门的互联互通网络,不重复建设,具有规模效应,而且既可采用金融专网,也可利用互联网,成本低、效率高。 三是能够自动实时报送监管数据,监管机构可作为联盟链的节点之一,自动获取账本中的全部数据;不仅如此,联盟链还统一了监管数据报送,避免重复工作,各家监管机构同步采集、集中校验、汇总共享监管数据。 四是既保护了存量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又充分考虑了新一代金融基础设施的发展趋势,为数字债券、数字货币、数字资产、数字金融的探索试验提供创新空间。 五是有助于统一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对外接口,适时与境外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或者允许境外金融基础设施作为节点直接接入,最终构建面向全球的先进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 (本文仅代表个人学术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意见) (责任编辑 张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