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子衡(微信id:变轨 账户) 近来,对于加密货币,即加密资产,的批判声调似乎陡然升高了许多,既有来自国际上中央银行家或财政监管当局的批驳,也有来自市场领域的警示,更不乏学术层面上的批评。批判或反对的焦点有二:第一,究竟加密资产有没有“价值”?第二,加密资产不断高企的价格是否足以明证其价值?核心在于“价值”问题,如果没有价值可言,就无所谓“货币”属性,更丧失其价格基础。由此,必须回答,加密资产究竟有没有“价值”?若有,那么,“价值”何在? “加密资产”是“货币”吗? 时任美联储主席的伯南克在被问及如何看待比特币时称,它不归我监管。这是一个严谨的回答,也就是说,他绕开了直接回答比特币是不是货币的问题。为什么要绕开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什么是“货币”。当然,美国联邦宪法规定了联邦政府——国会具有货币发行权,实践中,国会委托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发行货币。由此来看,货币发行权政府垄断是美国宪法所确立的原则,也就是说,不存在其他货币发行主体。具体来说,法律上只规定货币的来源,未设定货币的内容。从来源来上来看,比特币等加密资产根本不是“货币”。那么,从内容或所谓的实质来看,加密资产是否可成为“货币”呢? 学理上,如何界定“货币”呢?《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及《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辞典》是有关学术概念的集大成者,但是其中并没有“货币——money”这个辞条,只有一个“money in the economic life”,即“经济生活中的货币”,的辞条。但是,该条目行文极其冗长,不成其概念或定义。另外,其中确有“currency——通货”的辞条,即,通货包含票据及硬币——notes and coins。毫无疑问,列举式的通货概念,并不适用于数字化的通货,或数字货币。经济学教科书中,是否有明确的“货币”定义呢?恰恰,教科书等往往也在回避为“货币”下定义,似乎这是一个无须定义的概念。具体来看,货币银行学中的“货币”,是中央银行视角下的”划分为不同货币层次”下的“货币”;现代经济学中的”货币“,也是指在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体系下的“银行货币”。更宽的视角下探讨货币,就要上溯到政治经济学时代的“货币”讨论了,那时即所谓的“铸币”。”铸币“与”银行货币”并没有形成一个共享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学说而言,前者属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后者则是货币银行学或中央银行学的范畴。也就是说,货币从铸币形态发展到银行货币时代,货币学说就从政治经济学下的铸币学说发展到货币银行学下的银行货币学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