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产生了巨大轰动效应,但其实存在很多空想:在货币设计上,Libra 与 SDR 相比并没有更多创新,甚至在货币的兑换,结构的动态控制、储备物的管理,兑换损益的处理,实际使用的便捷等方面比 SDR 存在更多困难挑战。其中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是:
可见,推出与不同国家法定货币等值挂钩并分别使用的代币(如 USDT)是容易的,但与一揽子货币结构性挂钩却很难实现。即使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设想运用新的技术打造 eSDR,同样难以成为超主权货币在其成员国自由流通! 综上,从严格的「货币」角度看,「数字货币」最终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发展的根本只能是「央行数字货币」。 而且,央行数字货币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不可能是法定货币之外另一种新的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不可能模仿比特币、以太币等设计成为去中心的加密货币(类似委内瑞拉采用以太坊 ERC20 推出的「石油币」,以及立陶宛央行推出的 LBcoin 等,不可能与其法定货币并存,只能成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品或收藏品);就必须坚持货币的本质与管理的基本逻辑(如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央行不得直接面向企业、个人和政府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等进行货币投放),变革的只能是货币的表现形态及其运行方式、体系、机制等,目标只能是进一步提高货币运行效率、降低货币运行成本、严密货币风险监控。 「数字货币」可能带来深刻变革本着积极创新、趋利避害的原则,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方案的选择可能是: 央行数字货币系统面向所有用户(包括境外用户)开放(开源),所有的社会主体(包括金融机构)可以下载系统并在央行开立唯一的数字货币「基础账户」,需要做到严格的实名制,逐笔登记每一笔数字货币收付金额并保持账户适时余额,但基础账户只供核查,不办业务,不予计息。 各类金融业务仍由各类金融机构办理,社会主体可以在商业银行等金融(包括支付)机构开立数字货币「业务账户」,记录其开办业务时引发的债权债务变化及其结果,并按照约定进行计息。其中,商业银行还需要在央行分别开立借款账户与存款账户(存款账户也可以与基础账户合并),按照约定分别计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