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同无效之后的责任分担
根据前文分析,矿机买卖合同因为违反公序良俗被法院认定无效,对于矿机合同无效之后的责任分担问题尤为重要,其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57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后,无论是虚拟货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的争议,还是矿机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法院存在不同判决,司法机关以矿机和虚拟货币的合同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为由,不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不利于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对于矿机买卖合同无效之后的责任分担问题,应当从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综合认定,做出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