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FinCEN发布了一份关于CVC的指导,提醒一些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需要注册MSB,否则将违反《银行保密法》(BSA)。2020年12月FinCEN提议增加对非托管钱包的监管,如果交易所向个人钱包发送超过3000美元的加密货币时,需要验证非托管钱包用户的姓名和地址。并且要向FinCEN提交金额超过10000美元的交易信息,这项规定受到了很多人的反对,在拜登上台后被暂停。FinCEN的举措让加密货币更贴近于对银行账户的监管,FinCEN还提议修改BSA,希望将加密货币账户作为需要报告的账户类型。 美国司法部(DOJ) DOJ负责美国的法律执行和打击犯罪,活跃在与加密货币相关的违法案件中。例如臭名昭著的暗网丝绸之路,DOJ查获了价值10亿美元的比特币,这是涉及加密货币数量最大的一次案件。在BitMEX违反反洗钱法的案件中,DOJ对其创始人提起了刑事诉讼。2020年10月DOJ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的执法框架,这份执法框架中分为加密货币的非法使用场景,目前已有的执法框架以及对未来的展望。其中明确执法机构可以对任何与加密货币有关的非法行为进行起诉,包括各种欺诈以及其他刑事指控。可以参考的法规包括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银行保密法》,和证券欺诈相关的《证券法》。最后在方针中呼吁全球的相关机构一同合作来保证加密货币不被用于非法平台,并鼓励各司法辖区采用一致的监管方针。 其他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和州政府两级,除了上述提到的归属于联邦级的监管机构,州级监管机构在州范围内同样具有监管的权力,会对加密货币行业产生影响。NYDFS是纽约州的金融监管机构,拥有超过一百年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经验。NYDFS早在2015年就确定了关于加密货币相关的监管框架BitLicense,这是美国各州对加密货币监管要求最严格的法规之一,NYDFS也是第一个正式推出比特币监管文件的州。 加密货币行业参与方面临的监管方式 加密货币发行者 目前合规地在美国发行代币有两种方案,一种是发行不会被SEC认定为证券属性的代币,另一种就是在SEC之下注册为STO,发行证券型token。对于第一种方案,加密货币需要通过Howey测试,要求对加密货币项目来说非常严格,如果众人出资投入同一个项目且期待获利,而获利不需要投资人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发行的加密货币就会被归为SEC监管。目前已经明确的非证券型项目只有比特币和以太坊,大部分加密货币都会被归入SEC监管。STO通过豁免条款允许证券型代币的发行,但根据此豁免条款的相同要求已经达到发行证券的标准,而且STO申请同样受到监管约束且有成本,因此STO的形式没有受到广泛认可。 最后就导致了很多加密货币发行方选择在美国之外运营或者禁止美国人参与项目,SEC也发现了这一点。不仅要保护投资者,还要保证投资者能够进行投资。因此SEC官员想到了其他替代的监管办法,例如Hester Peirce提出的Safe Harbor方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