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中小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通过“数据+技术+场景”的模式开启“全国性经营”,在扩展业务范围的同时,也扩大了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对此作了规范。 三是金融科技公司独立。 金融科技子公司最早由科技平台公司创立。2000年以来,阿里巴巴、用友网络、腾讯、苏宁易购、科大讯飞、网易、新浪、京东、小米、百度、浪潮信息、三六零、顺丰、东华软件、美团、招商局、携程、中国移动、滴滴等先后成立了金融科技子公司。 从2015年开始,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廊坊银行设立了金融科技子公司。平安集团细分金融科技领域,成立壹账通、壹钱包电子商务、平安付电子支付、金融资产交易市场、金融服务、金融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医疗科技等9家金融科技子公司。 金融机构与科技平台深度合作。2020年6月,中金公司与腾讯数码合资成立金腾数据。9月,建设银行与百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智慧营销、智能运营等领域展开合作,利用百度的AI技术、基础设施与运营能力,进行建设银行的智能化全面升级,通过百度AI技术赋能,更加准确地触达客户、理解客户,提高客户留存率与客户活跃度。 四是金融科技创新制度建设。 2020年10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白皮书,正式推出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创新监管工具,设计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在风险可控的真实市场中对创新应用的理论原型、技术选型、业务模式进行全链条实践测试,及时识别并防控风险,有效验证创新价值,快速打造既满足市场需求又符合监管要求的优质产品服务。 2021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工智能算法金融应用评价规范》,纳入国家的金融行业标准,适用于开展人工智能算法金融应用的金融机构、算法提供商和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等。 三、面向大众的数字人民币 在严格甚至于严苛的金融监管环境之中,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仍然得以顽强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各国中央银行推动数字货币研发的触媒。其一,在数字化时代,如何打造高效、可靠的法定数字货币,应对虚拟货币对现行货币体系和金融体制的冲击;其二,在数字化时代,如何打造安全、独立的本土法定数字货币,应对外来的强势数字货币特别是超主权数字货币对本国货币体系和金融体制的冲击。据国际清算银行BIS调查,80%的中央银行已启动数字货币研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