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上这些所做的事情都存在一个问题,对于版权所有方来说为什么非得 NFT 不可,除了潜在的高经济回报之外还有什么好处,高经济回报的狂欢可以持续多久?对于这一点的不确定性导致了版权所有方会寻求一个地板价。 对于为了吸引创作者加入(个体加入或许可版权所有方),NFT 平台会扶持一部分有潜力的创作者作为样板,但这样非自然的造星行为意味着极高的成本,同时显然缺乏可持续性。最终需要比样板工程更具有普适性的一个推介电子作品和创作者模式。 虽然对于游戏来说可以提供更值得信赖的担保,但是目前来说,在游戏领域并不需要 NFT 来担保,更多的是透过长期稳定运营来建立信任共识,譬如说 Counter-Strike (中国则是梦幻西游)的获得的游戏资产能够升值并进行交易(甚至还有丰富的二级市场)。而 NFT 的出现除了更值得信任之外并无更多的好处,无法保证当游戏关服时,这些游戏资产避免贬值为 0 的归宿。甚至 NFT 都无法保证自身 NFT 平台关闭后自身不丢失,而现在显然没有形成如同加密货币那般强势的 NFT 平台。 因此游戏领域对此的兴趣会极为有限,当然不能排除出现某个标志性事件,这一事件要满足一点——完全摧毁了人们对于游戏开发、运营对于游戏资产的控制。此时 NFT 这样的形式和第三方机构才会有强烈的需求。 这些手段和方法所存在的问题,都是平台要去解决的。当然我认为在一段时间的发展后(运气不好可能会 NFT 经历游戏行业的衰落再繁荣),这些问题都会通过拥有「足够的不断持续创作的创作者」来解决。因为「足够的不断持续创作的创作者」会产生足够的电子作品,而这之中必然有受欢迎的电子作品,从而带来稳定的用户和受众,最终巩固 NFT 平台乃至于整个 NFT。 问题就来到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