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我们认为 RegTech 和 SupTech 必须齐头并进,以应对市场的活力。因此,在更好地嵌入这些技术的过程中,监管机构应对这些新解决方案的开发实施具体要求。由于 RegTech 和 SupTech 容易出现垄断倾向,并可能成为监管捕获的新阶段,政策制定者必须考虑技术中立性和互操作性等法律要求,这可能会将区块链解决方案视为有问题的案例。 1.活力与监管 市场是持续转瞬即逝的监管目标。它们固有的活力部分是由竞争压力和市场参与者不断寻求更有利的监管环境驱动的。因此,市场变化与监管适应之间的这种不匹配程度最终会限制监管效力。 在金融市场,除了资金从供应商到资本使用者的渠道发生重大转变之外,技术进步还降低了金融交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成本,鼓励了新市场和风险管理选项的出现。组织复杂性也随着全球银行控制的子公司平均数量的大幅增加而增加。随着这些子公司从事不同业务并在更多司法管辖区运营,建立不透明的组织结构,其监管和监督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参与者创造新的方法来降低成本,监管也激发了活力。这种做法包括被称为影子银行的现象,它在金融危机后引起了公众的注意。例如,在美国,非传统银行是当今向信用评分较低的借款人提供最多信贷的银行。增加的监管负担并没有阻止信贷流动,而是将其转移到传统监管之外的来源。 金融科技是由技术变革推动的现象之一,部分原因是监管成本。其分散风险的能力曾经集中在银行,从而产生了一些效率和稳定性收益,使客户能够获得更多负担得起的信贷,扩大流动性,并减少信贷市场的偏见和负面偏见。尽管如此,众筹、数字货币和初始代币发行等产品和服务似乎都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已演变为避开监管的解决方案的特征。 金融科技对提供金融服务的方式和提供者的颠覆性迫使金融监管机构扩大其职权范围并增加他们必须监控的参与者数量。此外,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机构竞争,但也越来越多地与其合作,建立更复杂的关系并为新的业务和运营模式打开大门,进一步限制了监管机构监控新兴风险的能力。 监管有效性要求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在监管的同时不断学习,监测市场变化如何可能导致消费者伤害或金融不稳定,并准备适当的对策。为了缓解信息不对称,监管机构一直在设计新的监管实验,例如监管沙箱和创新中心。这种实验主义还导致监管机构将技术视为提高合规水平的盟友。以下两节探讨了监管技术(见下文第三节)和监管技术(见下文第四节)如何帮助监管机构应对动态的市场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