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局部协作通常被称为 「串谋」,或「勾结」,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所说的行为范围相当广泛。在正常的语境中,「串谋」一词往往更多的是用来描述相对对称的关系,但在上述案例中,很多具有强烈不对称特征。即使是勒索性的关系(「投我喜欢的政策一票,否则我就公开揭露你的外遇」)也是这种意义上的串谋形式。在这篇文章的其余部分,我们将用「串谋」(或「勾结」也许更合适)一词来泛指这类「不受欢迎的协作」。 评估意图,而不是行动特别是较轻的勾结案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们不能仅仅通过观察行动本身来确定一个行动是否属于非预期的串谋。原因在于,一个人所采取的行动,是这个人的内部知识、目标和偏好与外部强加给这个人的激励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人们在串谋时采取的行动,与人们自愿采取的行动(或以良性方式协作)往往是重叠的。 例如,考虑卖家之间勾结的情况(反垄断违法行为的一种)。如果是独立经营,三个卖家可能各自将某种产品的价格定在 5 元到 10 元之间;范围内的价差反映了卖家的内部成本、又或薪水意愿不同、供应链问题等因素。但如果卖家串谋好了,他们可能会把价格定在 8 元到 13 元之间。再次,这个价格范围反映了关于内部成本和其他难以看到的因素的不同可能性。如果你看到有人以 8.75 美元的价格出售该产品,他们是否做错了什么?在不知道他们是否与其他卖家协作的情况下,你无法判断!制定一项法律,规定将该产品卖到 8 美元以上不是个好主意,也许目前价格必须高的原因是合理的。但制定一部反对串谋的法律,并成功执行,就会得到理想的结果——如果价格必须要那么高才能覆盖卖家的成本,你就能得到 8.75 美元的价格,但如果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自然很低,你就得不到这个价格。 这一点在贿赂和贩卖选票案中也适用:很可能有些人合法地投给「橙党」,但有些人投给「橙党」是因为他们被收买了。从决定投票机制规则的人的角度来看,他们并不提前知道橙党是好是坏。但他们知道的是,一个选民基于内心真实感受的投票,效果还算不错,但一个选民可以自由买卖选票的投票,效果却非常糟糕。这是因为贩卖选票是一个「公地悲剧」:每个选民只从正确的投票中获得一小部分利益,但如果他们按照贿赂者的意愿投票,就会获得全部贿赂。于是吸引每个选民所需的贿赂,会远远小于实际补偿民众为贿赂者想要的任何政策所付出的代价。因此,允许贩卖选票的投票很快就会崩溃成财阀统治(Plutocracy)。 理解博弈论我们可以进一步深入,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在注重个人选择的「博弈论」版本中——即假设每个参与者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