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IMF把AML/CFT的功能先放在商业银行或是数字资产服务商上面,而非央行,这表示许多央行宁愿由商业银行作为数字货币第一个门户进而再到央行。但是商业银行发行的零售CBDC的AML/CFT框架没有很大改变,而制定央行发行储蓄型的CBDC的规则,就需要充分的调研和专业知识。对于同时履行央行和商业银行职能的CBDC央行,则需要同时进行AML/CFT。更进一步,跨境支付需要至少两个国家或是地区间的协调,两国的法规衔接可能会困难重重。 ³67. 就零售CBDC而言,AML/CFT措施将由参与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服务提供商实施,对传统的AML/CFT框架的实施几乎没有改变。然而,对于由央行直接操作的基于存款的CBDC,央行本身可能需要实施AML/CFT措施,包括充分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这可能需要中央银行额外的资源和专业知识。跨境采用和使用CBDC可能会使该框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复杂化。 4) GSC服务提供者将需要获得执照或注册,并受到有效的监督⁴。 解读:这是一项犀利的方案。美国在2020年也提案,任何在美国运营数字资产的公司,都必须在美国注册,这是线上/线下联合的一个方案。线上收集证据同时监控,而线下执行法律(例如制裁),如有必要可在协议层上停止交易。这也是脸书Libra 2.0的计划。 目前的情况是,发布GSC的商业银行或机构想要上区块链平台流通,需要进行注册并获得监管机构的许可。但GSC服务商一般选择在国外注册,注册地的国家无法跨境处罚运行在另一个国家的GSC机构。 ⁴68. GSC及其提议的全球网络和平台可能会导致虚拟资产生态系统发生转变:由于其潜在的大众市场用途和更多的人对人转移产品,GSC可能对AML / CFT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将需要监测GSC的发展和扩散,并调整监管对策。 5) AML / CFT框架的更改可能是必要的,国际合作至关重要⁵。 解读:IMF对此持有的态度过于乐观,其中存在的问题事实上非常复杂。为了适应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的需要,各国需要积极参与法律和制度框架的修订,扩大AML/CFT的监管范围。如果缺少国际支持,AML / CFT框架的更改将不会成功。这会在3.1节讨论。 ⁵69. 国际合作将是至关重要的。无论各国是否希望将虚拟资产活动纳入AML/CFT的监管范围或完全禁止,可能都需要对现有法律和制度框架进行修订(例如,指定负责监督AML/CFT未经授权活动的机构)。在跨境背景下,主管部门——特别是AML/CFT监管机构之间的对话将是确保不存在监管漏洞和有效打击滥用行为的关键。 6) 采用CBDC和GSC的不同场景不会改变监管的基本原则,包括技术中立原则,但会影响监管法规和方法⁶。 解读:监管制度不能因CBDC/GSC的使用而改变其原则,由于CBDC/GSC交易速度快,监管当局可能会加大监管的力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