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蔡维德、姜晓芳,“十面埋伏,商业银行真的要四面楚歌?——解读2019年IMF的‘数字货币的兴起’报告”,2019.09.21. [11].蔡维德,姜晓芳,“新货币竞争来了?没错!”,2019.06.21 [12].https://www.fsb.org/2020/10/regulation-supervision-and-oversight-of-global-stablecoin-arrangements/ [13].https://www.fsb. org/2019/10/regulatory-issues-of-stablecoins/ [14].王永利,如何看待美国OCC放宽稳定币使用, 2021.01.07 [15].蔡维德、王娟、向伟静,数字货币对全球储备货币的影响:2020年10月IMF《跨境支付的数字货币:宏观金融的影响》(七),2021.01.13 附录1:美国OCC #1172解释函 解释函#1172 2020年10月 货币监理署首席法律顾问关于国民银行和联邦储蓄协会的解释 持有稳定币储备的权力 2020年9月21日 一、 引言和总结 这封信涉及国民银行持有存款作为某些“稳定币”准备金的权限。通常,稳定币是一种加密货币,与其他类型的加密货币相比,它的价值是稳定的,而其他类型的加密货币经常经历显著的波动。一种稳定币是由法定货币等资产支持的。报告显示,稳定币有多种应用,包括有可能大规模提高支付能力,[1]而且需求量越来越大。[2]如下文所述,稳定币发行人可能希望将资产存入国民银行的准备金账户,以确保发行人在有托管钱包的情况下有足够的资产支持稳定币。[3]出于以下讨论的原因,我们的结论是,国民银行可能持有此类稳定币“准备金”,作为对银行客户的服务。[4]我们目前没有讨论支持涉及非托管钱包的稳定币交易的权限。此外,本函仅涉及使用单一法定货币1:1支持的稳定币,其中银行至少每天核实准备金账户余额始终等于或大于发行人的未偿稳定币数[5]。 为稳定币项目提供服务的银行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其已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并进行了与稳定币发行人保持关系相关的风险相称的充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过程应有助于了解加密货币的风险,并包括审查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与《银行保密法》(BSA)和反洗钱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审查应包括但不限于BSA[6]规定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和《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26节规定的客户身份要求。[7]国民银行或FSA还必须确定和核实法人客户开户的受益所有人。[8]国民银行或者FSA也必须遵守适用的联邦证券法[9]。 二、稳定币储量 加密货币也被称为“数字货币”或“虚拟货币”,通常被设计成一种交换媒介,并以电子方式创建和存储。[10]正如我们之前所描述的,加密货币由两种技术实现:密码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技术。[11]密码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技术都是快速发展的技术。如上所述,“稳定币”通常指由另一种资产(如法定货币)支持的特定类型的数字货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