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表决数据作为记录对象 虽然公司表决行为并非纯粹意义上的交易,但通过技术转化,公司表决行为可以变更为一种“类交易”行为被记录在公司区块链账本中,即根据表决权主体拥有的投票权大小分配代币,这些拥有投票代币的主体通过向区块链地址转移投票代币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区块链账本将会记录下这些“交易”,形成最终的表决结果(Yermack,2017)。实务界也已经开始探讨和落实这一想法。公司表决区块链化的现存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股东投票场景,但除了股东投票场景,公司表决区块链化的适用对象也可以扩展至董事会和监事会投票情形。 公司表决数据区块链化能够优化传统投票程序,降低公司代理成本问题。首先,提高计票准确性,防范不法行为。不论传统的纸质投票方式还是电子投票系统,都存在计票准确性问题。计票人员的故意或者过失将导致计票不准确,特别是在投票结果接近的局面下,相关争议会导致股东对投票结果失去信任。公司表决区块链化能够提升公司表决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在防范管理层和大股东操纵投票结果、降低代理成本(Piazza,2017)的同时促进股东积极主义(Daniels,2018)。其次,防范空洞投票(empty voting)行为。伊斯特布鲁克和费希尔(2014)指出空洞投票行为下投票权和收益权相互分离会引发代理成本。公司表决区块链化下,投票权已经代币化,投票权交易双方须通过公司区块链转移投票代币,而转移一旦发生就必然会被公司区块链记录下来,同时引起其他参链节点的注意。反对者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阻止空洞投票行为,监管者也可能会有所反应。最后,防范源自公司担保风险的代理成本,此点已在前文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四、区块链技术融入公司治理的风险与法律因应 (一)公司区块链技术风险的类型识别 依据风险来源,公司区块链技术风险可以分为四类:源自区块链信息产品提供者的风险、源自参链节点的风险、源自中心机构的风险和源自黑客的风险(见图1)。源自区块链信息产品提供者的风险主要指区块链信息产品质量瑕疵或者缺陷引发的财产损失,比如由于产品瑕疵或缺陷引发的区块链系统崩溃和数据流失、黑客利用公司区块链系统的瑕疵或者缺陷破坏区块链系统的正常运行(比如破解参链节点的私钥并且盗取参链节点的股权代币和投票代币),等等。2016年震惊整个区块链圈的“DAO攻击”事件即属于此类风险。源自参链节点的风险主要是公司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即参链节点利用区块链账本中的公司信息,获取和利用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洗钱风险也归属此类。源自中心机构的风险主要指作为公司区块链基础链型的私有链的中心机构滥用技术权力,破坏公司区块链正常运行秩序的风险。比如中心机构利用技术权力篡改公司区块链账本记录。源自黑客的风险即因黑客攻击公司区块链系统而引发的风险。这种类型的风险不包括由于公司区块链系统本身的瑕疵或者缺陷而导致的黑客攻击风险,因为这类风险属于第一类源自区块链信息产品提供者的风险。 (责任编辑:admin) |